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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林纳达政府于2013年8月29日通过了2013年15号移民法案,该法案设定为通过投资格林纳达可以获得永居身份和国籍,格林纳达和美国是商贸缔约国,可申请美国E-2签证,作为去美国的跳板。
格林纳达是加勒比地区唯一一个同时拥有投资公民身份(CBI)计划和持此身份可以申请美国E-2签证的国家。格林纳达于1989年3月3日与美国签署了E-2条约,至今已有30年历史。最佳公民身份指标(PBS)得分加勒比地区排名第一。
文件名称 | 文件说明 | 文件要求 | 准备人员 |
身份证 护照 | 中英文公证件 | 6个月以上有效期,有护照信息页 | 申请人 |
无犯罪证明 | 中英文公证件 | 3个月内有效 | 申请人 |
证件照电子版 | 中英文公证件 | 清晰扫描件并翻译+公证 | 申请人 |
资产证明 | 2寸白底证件照 | 最近6个月内有效 | 申请人 |
费用名称 | 收费机构 | 金额 | 收费时间 | 退费标准 |
移民服务费 | 移民机构 | 38000元 | 签订服务合同时 | 不成功退款 |
政府捐款 | 格林纳达政府 | 23.5万美元 | 原则性批复后 | 申请人主动放弃,捐款不退 |
背景调查费 | 第三方机构 | 5000美元 | 递交申请前 | 不退 |
海外律师费 | 海外律所 | 10000美元 | 递交申请前 | 不退 |
政府审理费 | 移民局 | 1500美元/人 | 递交申请前 | 不退 |